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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海关统一对外业务办事时限

1998-04-28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刘欣伟 通讯员 林红 我有话说

本报讯海关广东分署近日对广东省内各海关7个方面的对外办事时限进行了统一规范。

根据规范,在单证齐全有效、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情况下,各海关对有关业务应在时限内完成,有条件的和情况特殊的应随到随办。其中在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方面,办理进出口货物审单、进出口货物查验、验放手续、受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申请等项目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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